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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及学院对重点实验室团队的激励办法​

时间:[2017-05-03]  来源:

 

 

(一)优先推荐团队申报湖北省高校中青年创新团队、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创新群体、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项目、科技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和国家自然基金创新群体等国家省部各类科技创新团队计划。

(二)优先支持团队申报国家和省部级的重大科研项目、各类平台建设项目和共建资金项目。

(三)优先推荐团队成员申报国家和省部级的各种专家称号和人才资助计划;学校每年进人计划、各类专家学者的聘用优先保障团队需求,有关学院在确定新引进教师计划时应明确引进人员的团队归属。

(四)学校和学院每年科研设备经费重点用于保障团队建设的需求;学校新建的实验室和调整的实验室优先安排团队的需求,各学院应积极调配现有实验室和公共经费购置的设备,以优先满足创新团队的科研需要。

(五)研究生招生指标优先满足创新团队的需求。

(六)对团队建设的资金支持采取后补助的方式,分别用于团队建设的绩效奖励和成果奖励,其中绩效奖励标准按每个团队成员每年不低于2万元核发,成果奖励方式是对年度考核良好以上的团队,根据其获得的重要成果情况给予适当的配套科研经费。对考核合格的团队实行滚动支持,同时,对建设效果良好的团队加大支持力度,对团队成员获得的重要原创性成果提高现行科研奖励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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