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验室对所属人员要加强钥匙管理等安全工作的教育,使全体人员认识到管理好钥匙、防止钥匙丢失是预防盗窃案件发生的重要环节。
2.凡持有实验室各房间钥匙的工作人员应予登记,要加强钥匙的爱护和保管,平时钥匙不得随意放置。未经办公室负责人同意,钥匙不得配制,不得随意转借他人。
3.凡持有实验室、库房钥匙的人员,其钥匙要随身携带,不得将钥匙存放在办公室的抽屉里或其它地方。公用钥匙在交班时应核实钥匙数量,以免发生差错。
4.流动研究人员在实验室工作期间,确需房门钥匙时,应由实验室统一发放,所发钥匙打上编号,离开实验室时应将钥匙交回。
5.如有钥匙丢失,应及时报告办公室,同时应采取措施,立即更换门锁。
6.凡因钥匙丢失或保管不当,事后不报告,又不及时采取措施造成财物被盗事件的,将追究有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并根据事件情节轻重,责令其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